避免光毒反应预防最重要
1、看说明书。服药之前请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特别是说明书中注明该药可致光毒反应时,在服药期间及停药后5日之内,应避免接触阳光或紫外线。
2、停药。对于已发生光毒性反应的患者,应立即停药,并去皮肤科就诊,不要自作主张乱服药,以免延误病情。值得注意的是,在症状未消失及症状消失后5日内,仍不能接受太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以免再次发生光毒性反应。
3、防晒。对于易感人群,在使用沙星类抗菌药或其他有光毒反应的药物期间,外出时要注意特别防护,如出门前涂抹防晒指数超过15的防晒霜,打遮阳伞,戴遮阳镜等,特别是夏季即将来临,更要注意穿长裤及长袖衣物。
4、查病历。以前曾经发生光毒性反应的患者,要慎用或不用已知可产生光毒反应的药物。
光毒反应并非人人都发生
药物的光毒性反应并不是每个服药的人都会出现,其发生的频率、病情的严重程度都是因人而异的,有些人可能在接触阳光或紫外线一小会儿后就可能出现水疱等皮肤过敏的反应,而有些人甚至很难察觉到症状,一般情况下的光敏反应都较为轻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