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该上场了
我发现,人们往往会把恋爱和婚姻搞混,恋爱这种只谈激情不谈金钱的东西,一些人喜欢把它谈得像婚姻,而婚姻这种本来就是包含契约的东西,也有不少人偏要搞得拖泥带水。在恋爱和婚姻上,相当一部分人要么太功利主义,要么又摆向另一个道德至上的极端。其实,和世间大多数事情一样,很多时候,中庸是个比较好的选择。
为什么要结婚?不就是两个人对彼此都有所期待和指望?否则爱了就爱了,聚散随心意即可。既然结婚就是互相有所指望,那么就在达成一致的情形下,我用我有的来交换,你用你有的来交换,你不给我掌财权,我就问你要洗衣费、生育费、喂奶费,直到某一天这个契约维持不下去,大家再用另一种交换方式来更新。
我没觉得这个男人有什么可冤的,他完全可以不选择这个女人。这就像两个人玩的游戏,一开始游戏规则就是你们两个修订,修订完了,你可以决定自己要不要一起来玩这个游戏,玩到一半你也有权利决定退出或是继续玩下去。这个女人不会半当中才转变成这种货色。
以后大家婚前来个协议不是很好?除了财产那块,还定下家务谁来做?孩子谁来带?……这种种婚后需要碰到的问题在婚前都想清楚了,立下协议了,如果还愿意和这个人继续进入婚姻,至少这个婚姻不会只有几天几个月那样的寿命,至于生育费喂奶费,也就是周瑜和黄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