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一开始,刘惠走进法庭,看上去比荧幕上消瘦一些,身穿深蓝色T恤衫,双手合握。刚一落座,他便朗声说,对于指控“没有异议,我认罪!”作为相声演员的刘惠在法庭上的声音洪亮。摄/记者 曹博远
法制晚报7月11日报道 没请律师,也放弃了自我辩护,今天上午,相声演员刘惠因醉驾接受法庭审理时,说得最多的便是“认罪”。这起影响甚大但程序简单的醉驾案在进行35分钟审理后落判。东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惠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庭审现场 35分钟内出判决 刘惠拘役4个月
上午九点刚过,多家媒体便来到法院,为了维护庭审秩序,法庭内拉起了警戒线,各家记者找到自己的位置后便原地“蹲守”,不肯擅离半步,9点15分左右,一男一女两名中年人步入法庭,对于是否是刘惠家人的询问,两人连连摆手,仅仅说“认识”。
9点25分,两名法警开路,刘惠走进法庭,看上去比荧幕上消瘦一些,身穿深蓝色T恤衫,双手合握,在连绵不绝的闪光灯下走向被告人席。刚一落座,他便朗声说,对于指控“没有异议,我认罪!”作为相声演员的刘惠在法庭上的声音显得格外清晰、洪亮,据目测,他距离麦克风大概50公分左右,但他的声量却盖过了法庭里正对着话筒的所有人的声音。
55岁的刘惠目前是中国广播艺术团说唱团国家一级演员。据东城检察院指控,2012年6月16日,刘惠饮酒后驾驶红色讴歌牌SUV汽车,在行驶至和平里西街时,与他人的小汽车发生追尾事故,经检测,刘惠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3毫克,已经构成醉酒驾车。刘惠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检方认为刘惠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